明代小说。陶宗仪《辍耕录》第四卷所载。写宋代程鹏举,因兵乱被虏,卖到兴元版桥张万户家为仆,后张又买到被虏宦家女玉娘为奴,将两人结为夫妻。婚后三日,女背地与其夫说:“观君之才貌,非久在人后者,何不想法出走而甘心于此呢?”程疑其试己,就把此话告诉张万户,张命人捶女。 过三日,女又告程说:“君若去必可成大器,否则,终身为人奴才。”程愈疑之,又复告张,张大怒,就把女转鬻给另一人家。程妻临行以自己所穿绣鞋,送一只给程,边哭边道:“盼望有一日,以此鞋相见。”程感其诚,毅然归宋。时年十七八,以荫补人官,后被封为陕西行省参知政事。程在别妻三十余年后,仍未再娶,派人携绣鞋到兴元查访。据那户人家反映:此妇到吾家,干事十分勤劳,每纺纱直到天明。吾妻视为己女。将半载,以所织布匹偿还饭钱,请求为尼,现在城南一庵中。家仆即往找寻,以曝衣为由,故意把绣鞋失落在地,女尼出外拾见之,询问从何处来。家仆说:“这是我家主人程参政使访寻其结发妻子的凭证。”尼回房亦取一鞋,合之成对。家仆拜道:“总算找到我主母了。”尼说:“鞋履复全,我愿已遂,归见程相公与夫人,为我致意。”竟不再归去。家仆告尼参政至今仍未娶妻,但仍不出。家仆回去报知程鹏举·,程移文本省,再遣使檄兴元路,路官为具礼委幕属李克,用车舆护送女到陕西,重为夫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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